今天上"野生植物入門",老師帶我們去校園走走,認識校園植物,原定要認識30種植物,結果過程實在太好玩太開心了,老師欲罷不能教了34種植物,我們也樂此不疲,聽到老師說"下周還要繼續,感覺超開心!親愛的花草木,我要認識你們,和妳們做朋友XD!
過程中老師介紹到台灣紅豆樹(如下圖),
老師說"你們可以撿一粒比較飽滿的果實帶回去送給你喜歡的人,一人拿一顆,拿一顆以上就是心裡有鬼!"
老師您好神喔!你怎麼知道我打算撿紅豆回去作精品賣人?
不過我想啊!雖然自古把紅豆是為思念的象徵,王維甚至寫"紅豆生南國,春來發幾枝?勸君多採擷,此物最相思!"來傳達相思之情,可是紅豆代表相思的象徵是世人賦予的,我只是單純喜歡這種果實的小巧可愛和鮮豔的紅色,想把它拿來當紀念品自己欣賞或送人應該也不為過吧!畢竟物只是物,要怎麼評斷"物"的意義和價值應該是取之於人吧!所以就算我把她當生財工具也不算心裡有鬼啦!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